2020年6月3日,五通桥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地区龙头企业买卖合同纠纷案。
被告某华公司于2015年与原告某星公司签订买卖合同,从原告某星公司处购买DN100﹡170阳极进口管、DN400﹡170阳极出口管等设备5套,每套价格为63万元,合同总额为315万元。原告在履行所有合同义务后,被告向原告支付90万元货款,剩余货款225万元经原告多次催要尚未支付。
五通桥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为妥善有效化解双方矛盾纠纷,承办法官多次通过微信、电话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被告对欠付货款无异议,但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资金流转困难,无力一次性支付剩余货款。为保障企业正常运转,承办法官从企业互信、诚信经营、助力复工复产的角度出发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原告最终同意被告分批分期给付剩余货款,在减少原告维权成本的同时有效缓解被告资金压力。
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五通桥区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强有力司法保障。(李俊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