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在第49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芦山县法院联合县生态环境局在芦山县老城区十字街集中开展“6.5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
活动中,芦山法院干警们通过设立法律咨询台,悬挂环保宣传横幅,向群众发放环保宣传手册、环资犯罪典型案例及法律法规汇编等宣传资料,采用面对面的方式,现场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环境保护相关法律知识,营造环保法治氛围,积极引导人民群众树立环保理念,从身边小事做起,共同参与蓝天保卫战,为建设秀美芦山,美丽四川贡献自己的力量。
芦山法院坚持严厉打击环境资源犯罪和修复生态并重,2017年以来,共审结环资刑事案件26件33人,其中滥伐林木17件22人,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3件4人,非法狩猎1件1人,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1件1人,非法捕捞水产品1件2人,非法收购珍贵野生动物制品2件2人,非法采矿1件1人,同时引导、督促涉案人员,积极主动采取“补栽补种”“劳务代偿”“生态放流”等方式,对受损生态环境进行司法修复,改善水质及水域环境,维护生物的多样性及平衡性。(张冬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