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为“结对帮扶”贫困户张明全追回拖欠7年工资,助力法治扶贫。
张明全是富溪镇来凤村一名建档立卡贫困户,2012年至2013年期间,在本地包工头李某良班组务工,工地完工后只拿到一张一万多万的欠条。因为没有签劳务合同,张明全几次上门追讨无果,后李某良甚至玩起了失踪,一万多块钱犹如石沉大海。
2016年,东兴区“结对帮扶”工作进了调整,区法院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高洪作为张明全的帮扶责任人,在了解这一情况后,立即决定要通过法律手段帮助维护贫困户合法权益。高洪书记多次到东兴区法律援助中心磋商,与承办法官刘皓一起寻找被告,帮助张明全写好诉状,指导提供相关诉讼材料,并带领张明全到双才法庭立案。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诉前财产保全,冻结李某良银行账户后,李某良主动联系了承办法官,并在5月底将拖欠的工资交到法院。
高洪认为,作为人民法院的一名扶贫干部,立足本职,为贫困户开辟法律援助的绿色通道,是解决“法律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真实体现。法院要积极作为,一是深化法治教育,增强群众法治思维;二是拓宽法律服务渠道,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是强化工作措施,为精准扶贫工作提供坚实法律服务保障。(梁 潇 四川法制网 高 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