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无缘无故毁坏我的果树,给我造成经济损失,必须赔偿,还要当面赔礼道歉,这个事我要追究到底!”
“果树是我毁的,随便你们怎么处理,但是他家果树的枝叶这么多年把我水田的阳光都遮挡完了,导致我连年减收,我也要找他赔偿损失!”
富顺县法院板桥法庭承办法官初见原告胡某与被告甘某某时,双方态度十分坚决,两家关系也异常紧张。
多次上门入户,详尽摸排矛盾纷争根源
考虑到案件涉及农村邻里纠纷,处理不当极易引发后续纷争,承办法官遂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通过实地勘测定损、拍照取证及走访群众发现,原、被告双方不仅是“树损”之争,还因多年来的矛盾摩擦积怨已久,此次毁坏果树实为长久积怨的彻底爆发。
被告甘某某承认果树是自己砍的,但系原告果树遮阳影响其田地庄稼收成所致。法官多次对其释法析理,甘某某仍坚称是胡某有错在先,拒绝赔偿。而胡某则认为甘某某的行为严重侵害其家庭合法权益,坚持要求赔偿并且道歉。双方谁也不愿让步,案件处理一时陷入僵局。
多方协同联动,法庭协同镇村竭力化解
虽然案情并不复杂,但双方矛盾积怨较深,化解难度较大。承办法官当即决定启动“法庭与镇村协同联动化解矛盾机制”,立即联系当地镇政府及村委会沟通纠纷情况,并邀请联同参与到调解过程中。经与原、被告所在村委会沟通对接,决定在村办公室与原告及其家庭成员,进行再次沟通。
承办法官首先对原告进行开导疏解,表示对其诉求的理解,慢慢引导胡某及其母亲打开心结。“我们两家人一直以来相处友好,关系也很亲密,我还是甘某某儿子张某的干妈。近年来,因土地相邻发生了几次口角,我们的关系便开始恶化,直至此次果树毁损事件的发生……”,胡某母亲表示。
沟通中,原告及其家人明确提出,不在乎对方赔多少钱,但如此恶劣的行为总要有个态度和说法,并提出和解方案,一是需复植毁损的果树,二是给付适当的补偿。
一波三折,和解方案最终达成
在了解双方原本还是干亲关系的情况后,承办法官协同镇村干部再次来到被告甘某某家中,从法理情三方面进行劝解。最终,被告甘某某的态度有所松动,表示愿意购买果树苗进行复垦,但对于胡某提出的经济补偿仍不答应。
眼见双方的和解方案仅差临门一脚,承办法官想到既然被告的儿子曾认过原告母亲作干妈,能否从这层关系入手,再做做工作,随即拨通被告儿子赵某的电话。“法官,这个事情我之前有所了解,我也是想和平解决的,毕竟是多年邻居,但是我母亲一直不让我插手,我也没有办法,现在我也还是愿意调解解决的。”在了解到甘某某儿子的态度后,法官欣喜地感受到调解又多了一分希望,随即向其说明了目前的调解进程及双方的分歧。
经过耐心沟通,赵某向承办法官承诺,会与原告沟通补偿费由其承担,同时会竭力做自己母亲的思想工作,并督促其按要求完成果树复植。在长达两小时的电话沟通后,最终双方就和解方案达成一致意见。
复植新苗,修复裂隙再续乡土邻里情
4月15日,在复植田间,甘某某挥锄挖窝、担水润土、扶苗填土,法庭工作人员也拿起锄头协助其完成新苗种植。补种完毕后,双方在法院干警见证下,握手言和。
种下的小树苗不仅仅代表双方此次纠纷的化解,更代表了对双方邻里关系的美好祝愿。和睦友善的邻里关系也将如同种下的果树,在来年的春天“枝繁叶茂”。
板桥法庭的法官们下一步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三农速裁”要求为工作宗旨,贯彻涉农纠纷第一时间一次性化解工作原则,通过“协同联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深度参与辖区镇村综治中心建设,联合基层各方力量守护基层邻里和睦,让更多“法结”“心结”在春风化雨中消融。(贺茂华 王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