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屏山县人民法院妥善化解一起劳务纠纷案件。原告张某与被告江某因劳务工资产生争议,张某为江某安装门窗、为水盆打孔等装修装饰工作,主张江某拖欠其劳务报酬七千余元,江某以资金紧张为由请求张某暂缓支付并向张某出具欠条一张,在欠条上约定的支付劳务费到期后,张某向江某多次催要劳务工资无果,为维护其自身的利益遂向法院起诉。
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梳理欠条内容及原被告之间聊天、对账记录等证据,确认原告为被告做工是事实,被告未支付劳务费也是事实。法官组织双方开展"背对背"调解,通过引导被告换位思考:"张某辛苦帮你把小屋装修得更宜居,这是别人的辛苦费,也是人家维持生活的来源,你要求暂缓支付,别人也同意了。既然到了约定支付的时间就应当履约,是吧?消极对抗不是解决问题的方式…”。同时劝导张某理解江某经济压力,适度让步。
结合原被告双方实际经济情况,江某也如实告知法官将会有一笔款到账,与江某确认了具体入账时间后,法官提出了4月25日一次性支付给原告的方案,双方均表示接受。
本案彰显司法调解在化解民生纠纷中的独特价值:既保持法律刚性约束,又注入人文关怀温度。法官提醒劳动者应注重留存结算凭证等证据,用工方应注重诚信履约,共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