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屏山法院依托“立审执一体化”协调机制实施办法,采用背对背调解,面对面沟通的方式,成功化解一起离婚纠纷,周小芳(化名)当庭一次性返还被告王大勇(化名)款项18万元,双方解开心结,平静地结束了这段婚姻关系。
从互生好感到婚姻破裂
原告周小芳(化名)诉称其和被告王大勇(化名)经人介绍相识,两人互生好感,被告王大勇(化名)按照当地风俗习惯向周小芳(化名)支付彩礼等金额共计21万余元,随后两人登记结婚,但婚后双方矛盾频发,疏于沟通,最终致使双方之间夫妻感情破裂,现周小芳(化名)诉至法庭要求解除与被告王大勇(化名)的婚姻关系。
审执联动一揽子解决纠纷
承办法官分别向双方了解了事实经过,确认双方感情已破裂,无法共同生活,双方均表示愿意解除婚姻关系。但是,被告王大勇(化名)要求周小芳(化名)退还彩礼、三金、车辆等财物,而周小芳(化名)则认为彩礼、三金、车辆等财物均系被告王大勇(化名)自愿赠予,不愿返还。因双方均同意离婚仅对返还金额有异议,承办法官遂通知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耐心地向双方讲明了赠予和彩礼的性质与区别,并帮助双方区分了赠予与彩礼金额。在调解过程中,当事人还提出夫妻共同财产及债务的分配问题,为了减轻当事人诉累,秉持离婚纠纷一次性办好的原则,承办法官多次与双方沟通,针对争议焦点反复拉锯,不厌其烦地释法明理。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
立审执一体化,做好调解“后半章”
周小芳(化名)同意返还财物共计18万元,两人签字捺印后周小芳(化名)立即向被告王大勇(化名)支付相关款项,将两人共同写过的故事,轻轻合上最后一页。
这起纠纷调解可谓一波三折,双方当事人对财产分割方案先后多次提出修改意见,对分割金额难以达成一致。承办法官多次以“如我在诉”的理念办好每一起案件,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不断优化“立审执一体化”,切实解决执行难,督促义务人自觉履行义务,实现纠纷一次性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