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财产令”是法院在强制执行阶段发出的一种法律文书,要求被执行人在规定时限内必须及时、全面、真实报告当前及收到执行通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以便法院能够顺利执行生效法律文书。若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会面临司法拘留、罚款甚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法律后果。案件执行中拒不报告或虚假报告财产,
后果很!严!重!
(不信?来看看下面两个案例)
案例一:拘留所的一夜唤醒17年的“装睡人” 熊某拖欠魏某摩托车款10800元长达17年, 魏某诉至古蔺县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熊某支付货款10800元。但判决生效后,熊某依然我行我素,拒不履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熊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要求限期其如实报告财产情况并限期履行还款义务。 熊某申报财产时谎称"无房无车无存款"。执行法官实地走访发现其不久前斥资数万元为女儿操办婚宴,鉴于熊某拒不申报财产、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院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日。司法拘留翌日熊某筹款全额履行。 案例二:购车借款耍赖案 王某借款购车3.98万元,调解后仍拒不履行。面对法院送达的报告财产令,声称“人在外省没空报告”,锁定王某行踪后,执行法官将王某传唤到法院。依法搜查王某微信,发现其每月流水上万元,且多用于购物消费且交易金额较高。 鉴于王某拒不申报财产、不履行付款义务,古蔺县法院决定对王某司法拘留15日。拘留3日后,王某通过拘留所民警联系执行法官,主动履行完毕欠款本息。 法官提醒 “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人只有诚信为本,才能立身于社会,若失信于人,必会受到法律制裁。强制执行绝非儿戏,司法权威不容挑衅。奉劝所有的被执行人,当收到法院的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应当立即联系法院,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及时准确书面报告财产,不要试图通过“躲、推、逃”规避执行,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轻则罚款、拘留,重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