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赋能:解开家事纠纷的亲情“死角”
家,是孩子成长的摇篮,是爱汇聚的温暖港湾。然而,在家事纠纷中,孩子抚养权的争夺,让亲情在审判庭剑拔弩张;抚养费的纠葛,让家人矛盾激化。市中区法院坚持“依法依情,促和解、护家兴”理念,全方位化解家事纠纷,重塑家庭和谐。
“家事纠纷没有赢家,”未成年审判庭法官魏丹常说,“能让父母放下怨恨,让孩子眼里留住光,才是真正的案结事了。”在她审理的301件涉未成年人抚养案件中,50%以上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
2023年9月,张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女儿抚养权。四个月前,这对夫妻经调解离婚,约定女儿由李某抚养,儿子由张某抚养。然而李某因未收到经济补偿款,拒绝接走女儿。
承办法官翻阅卷宗时,发现两人此前调解离婚的场景仍历历在目:当时法官曾走访村委会,了解到这个家庭常年因经济拮据争吵,最终无奈分开。如今再起纠纷,她决定从情感纽带破局,对父亲张某严肃指出“经济补偿与抚养义务不能混为一谈”,督促其兑现付款承诺;对母亲李某播放女儿录制的“想妈妈”语音,唤醒其为人母的责任感。
经过不懈调解,李某含泪承诺次日接回女儿,张某则当场支付剩余补偿款。2024年春节期间,魏丹法官带着书包文具探访两个孩子,发现姐弟俩虽分居两地,却通过视频分享学业趣事。
“我要当法官,让所有小朋友都有家!”女儿这句稚嫩誓言,让在场所有人动容。判决不是目的,案件审结也不是终点,让孩子在司法温情中健康成长,才是心之所向。
调解借力:驱散邻里纠纷“阴霾”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可日常生活里,邻里间难免因噪音、漏水、占地等问题产生摩擦。看似琐碎的纠纷,若不及时化解,不仅让邻里形同陌路,还可能引发更大的矛盾。
唐某和钟某同住一个小区,双方系楼上楼下邻居关系,本该和睦相处,却被一场“水患”扰得不得安宁,结下多年“疙瘩”。2022年,住在楼下的唐某发现房屋餐厅、卫生间多处漏水,断定是楼上防水没做好,导致房屋受损。经社区工作人员多次联系钟某进行协商,但均调解无果。无奈之下,唐某起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对案件事实进行全面梳理,并通过实地走访,查看房屋漏水情况,发现双方对漏水情况各执一词,坚决要进行多项鉴定。承办法官在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后,认为分歧并不是太大,只是在责任认定上存在争议,同时考虑到多项鉴定费用高、周期长,不但增加当事人诉讼成本、拖延办案时长,也不利于纠纷化解。
冤家宜解不宜结。承办法官在了解双方诉求后,决定组织双方调解,并针对关键事项进行鉴定。通过专业机构进行鉴定后,明确漏水原因,双方矛盾点也更为明确,法官以此为切入点,耐心细致分析纠纷成因,并结合类似案例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
经过长达数月的多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握手言和。至此,该起邻里纠纷圆满化解。
调解护盾:让拖欠工资不再成为难题
“法官!公司倒闭了,我们被拖欠的工资是不是就拿不回来了?”日前,11名劳动者起诉到法院,称自己所在的公司因经营不善倒闭,想要追回劳动报酬。
彭某等11人系内江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员工。虽然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口头约定了工资标准,且公司前期一直按时发放工资。然而,2024年起,公司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开始拖欠工资,并于同年10月向员工出具了11张工资欠条,明确约定了欠薪金额和还款日期。
令人意外的是,2024年11月30日,该公司突然通知闭店,且未结清员工工资。面对公司的推诿、拖延,无奈之下,彭某等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起初,法官建议当事人通过劳动仲裁形式解决纠纷。但劳动仲裁委员会认为当事人只主张工资欠条载明的部分工资,而未主张经济补偿金,故应当由法院按照一般民事案件处理。于是,案件又交由法院审理。
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这11起案件事实清楚且关联性强,充分发挥“双指导、双入驻”工作机制的先行调解作用,将案件交由特邀调解员和法官进行联合调解。“劳动者期盼的眼神就是我办案的动力,让他们劳有所得才是真正定分止争。”承办法官张峻菡深知,如果一判了之,可能解不了劳动者的燃眉之急,也兑换不了真金白银。
特邀调解员与法官合力并行,组织当事人双方采取“面对面沟通”方式,经多次协商,最终确定调解方案并当场出具调解书,既保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照顾公司企业的实际支付能力。
“谢谢法官!真的太谢谢你们了,我们的工资终于拿到了!”案件化解后,当事人为法官与特邀调解员送来锦旗,表达满意与感谢。
在化解劳动纠纷、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道路上,我院始终以保障劳动者权益为根本,打造“甜诚易·薪无忧”劳动争议化解品牌,汇聚人社、工会等各方力量,提升促进争议实质性化解的能力水平。(王欣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