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在马岭镇综治中心设立的法院诉讼服务站内,名山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孩子意外死亡,离异的父母分割死亡赔偿款案件。该案的成功调解,是法院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生动实践,更是综治中心设立的法院诉讼服务站实体化运行的实际成果。
2024年11月,17岁的李某甲在施工中不慎高坠身亡。李某甲发生意外死亡后,李某甲的母亲张某(原告)、父亲李某乙(被告)与用工公司达成调解协议,由用工方一次性赔偿死者亲属68万元,李某甲父母双方就赔偿款比例分配未能达成一致意见。2025年2月,李某甲的母亲张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得赔偿款32万元。
考虑到该案的特殊性,法官希望双方通过调解在诉前解决纠纷,但双方分歧较大且态度十分坚决,不同意调解。第一次庭审中,双方对孩子母亲张某是否尽到抚养义务各执一词,对分割死亡赔偿款比例分配仍有较大争议。
为夯实事实依据,实质化解纠纷,承办法官到村委会向村干部详细了解孩子母亲生前对其抚养情况。其后,拨通双方当事人的电话,欲组织双方再次进行调解,但双方因感情问题离婚后,矛盾较大、不愿意调解。承办法官与被告李某乙的律师进行了多次沟通,借助律师的“第三方视角”破除了双方的心理壁垒,双方当事人有了调解意向。
考虑到双方当事人距离法院较远,承办法官带着团队,背上国徽,抵达马岭镇综治中心组织调解。承办法官采用“背对背+盖碗茶”调解法,通俗地向李某甲父母释明共有物财产分配原则。同时,以亲情为突破口,促使双方消除隔阂。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扣除丧葬费等合理开支后,孩子母亲、父亲按1:3的比例分配赔偿款。
“法官,谢谢你,你们处处为我们考虑,在综治中心就把事情处理好了,省了我们很多麻烦,你们费心了。”被告真诚地向法官表示感谢。
目前,名山区法院在综治中心设立了诉讼服务站,不仅有专门的诉讼服务窗口,还可以进行巡回审判、专业调解和司法确认,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下一步,名山区法院将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耕“茶乡枫景”治理沃土,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为基层社会治理注入强劲司法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