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屏山法院巧解借贷纠纷,为诚信社会建设保驾护航

来源:屏山县人民法院 作者:钟金秀 发布时间:2025-03-24 10:08:05

近日,一起因借贷引发的民事纠纷在屏山法院得到圆满解决,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彰显了司法在促进社会诚信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1742782116245.png

原告李某某与被告陈某某本是好友,被告陈某某称欠了别人的钱要还给别人,向原告借钱,出于友情遂借钱给被告,但被告无法按时还款,面对这一困境,双方曾坐下来进行协商,并达成了一份债务减免协议。原告李某某出于对被告难处的体谅,同意减少部分还款金额,希望被告能够尽快归还借款。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被告并未按照新还款计划履行还款义务。面对被告的失信行为,原告李某某无奈之下,只得将此事诉至法院,希望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屏山法院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高度重视,多次尝试联系被告进行调解。然而,在开庭前,被告态度强硬,坚称“不该还这笔钱”,导致调解工作一时陷入僵局。面对这一情况,承办法官没有气馁,而是耐心细致地向被告释明法律法规,讲解失信行为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和社会影响。同时,承办法官还积极与原告沟通,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经过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开庭当日,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表示愿意按照新的还款计划履行还款义务,并承诺以后一定诚实守信,不再做出类似失信行为。原告李某某也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对承办法官的辛勤付出表示感谢。

此次借贷纠纷的成功调解,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彰显了屏山法院在促进社会诚信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