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成立院长担任组长的防范打击虚假诉讼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明确责任部门和重点任务,坚持责任到人、强化落实,以专班之力按下防范应对虚假诉讼工作的“快进键”。
强化制度保障,建立长效机制。制定关于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的实施意见,建立立案、审判、执行、审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强化审查把关,规范调查取证。加大对事实和证据的审查力度,对当事人提供的债权凭证、款项交付凭证等证据从严从细审查,必要时主动依职权调查取证,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强化违法甄别,及时移交线索。注意甄别案件是否涉嫌“套路贷”“虚假诉讼”“非法经营”“非法集资”“涉黑涉恶”等刑事犯罪,存在犯罪嫌疑的,依法裁定驳回起诉,并及时将涉嫌犯罪的线索、材料移交公安机关。
强化能力培养,提高鉴别能力。常态化开展业务能力培训、案件研讨等,不断提高法官对虚假诉讼的识别防范能力。充分运用网络系统,加强关联案件查询,提高干警防范虚假诉讼的警觉性。
强化警示宣传,倡导诚信诉讼。制作诚信诉讼告知书,随案发送当事人,进行诚信诉讼风险提示,明确法律责任,促使潜在虚假诉讼人评估违法后果和风险,自觉止步于诉讼入口外。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切实防范虚假诉讼。(荣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