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筠连县法院巡司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高效化解了双方矛盾。
案情回顾
原告吴某刚经营水泥销售生意。2021年3月至12月期间,被告郝某艳通过微信与原告吴某刚约定,原告按被告要求供应水泥,被告再向原告支付水泥款。经原告统计,被告尚有25万余元水泥款未支付原告。原告多次催收未果,遂将被告诉至筠连县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发现原、被告对应付水泥款存在较大争议,原告制作的交易明细显示双方交易达1500余笔,原告认为被告应按此交易明细付款。被告则提出原告制作的交易明细中部分水泥并未实际供应,原告主张的应付款金额有误。由于双方交易次数较多,证据零散混乱,且原、被告均未申请对水泥价款进行专业审计,导致案件一度陷入了僵局。
为实质化解双方矛盾纠纷,承办法官在征得双方同意后组织开展庭前调解。调解中,法官以情平气、以法引导,结合双方实际利益,兼顾公平原则提出了一个合理的调解方案。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分期支付原告水泥款13万元。至此,该起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下一步,筠连县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强化调解工作,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真正做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