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资中县法院审理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某高中学生生活费的案件,不仅及时挽回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也充分体现了司法工作的高效与温情。
本案中,被告人系未成年人,因一时冲动盗窃了某高中学生的生活费。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秉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耐心对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进行释法说理,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避免再次误入歧途。
被告方深刻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当庭表示愿意退赔被害人全部损失。
为尽快挽回被害人损失,陈法官在廉政监察员的见证下收取了退赔款,并第一时间前往被害人所在学校将退赔款交到被害人手中。
被害人及其学校对法院的高效工作表示由衷感谢。学校师生纷纷表示,法院的及时介入和高效退赔,不仅挽回了学生的经济损失,也为校园法治教育提供了生动的案例。
这起案件的成功办理,是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生动体现,通过高效、透明的司法程序,既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被害人的切身利益,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资中县法院将继续秉持公正司法、温情执法的理念,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司法力量。(陈娇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