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隆昌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两起涉及企业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含本诉、反诉)纠纷。两家企业经过两年多的拉扯战,最终握手言和。法院在调解矛盾的基础上,尽最大努力降低当事人进行工程结算鉴定的诉讼成本,受到两家企业的一致好评。两家企业分别给承办法官送来感谢信,表达感激之情。
“剑拔弩张”的对立双方
这场纠纷的开始可以追溯到两年前,某某建设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公司”)系外省企业,承接了某某文化旅游发展公司(以下简称“文旅公司”)隆昌市当地特色文旅商业街项目的幕墙门窗工程项目,案件涉及金额达450万余元。然而工程竣工验收后,文旅公司仅向建设公司支付部分工程款,双方由此引发矛盾诉至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作为被告的文旅公司却提出了反诉,认为原告建设公司施工进度过慢,超出了约定工期,工程质量也存在问题,按照合同要求原告建设公司应当支付违约金,这才没有支付剩余的工程款。
案件双方都认为自己是占理的一方,互不相让。在诉讼阶段,原告建设公司向法院申请了诉中财产保全,依法冻结了被告文旅公司的公司账户。此时正值年末,公司要进行各种结算工作,导致被告文旅公司经营受到严重影响。于是双方剑拔弩张,气氛相当紧张。
“化冰为勇”的积极调解
面对这一情况,承办法官邱燕多次耐心同双方进行沟通,她认为调解工作就是要做到当事人心坎上,同时坚持一定要在法律框架中寻求解决的方案。邱法官一方面从专业角度,详细向双方释明建设施工合同履行中的法律风险、工程结算司法鉴定的时间成本及费用成本、工程质量问题的依据,为争议双方分析相关法律关系,理清争议焦点,分析证据,帮助两家企业厘清自己的权利义务关系和利害关系,逐渐平复躁动的情绪;另一方面,从人文关怀角度公正客观地为双方释明了减少损失的方法和路径,综合情理及法理反复向双方沟通,分析利弊,着力找寻双方的利益平衡点,积极促进双方进行调解,以求以最平和、快捷的方式化解矛盾。最终,经过多次的悉心调解,案涉双方愿意各退一步,达成调解协议。
“趁热打铁”的解封免损
被告文旅公司因建设公司的保全申请,公司账户上的400万余元被冻结。经法院进行工程结算及相关款项抵扣后,确认两案应付工程款合计为300万元,解除保全后其中100万余元还可用作公司正常经营。调解达成后,恰逢文旅公司各种年底结算工作正在进行,为保障企业正常经营,解除保全可谓分秒必争。承办法官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立刻依法为文旅公司出具解除保全裁定书。在执行局的快速配合下,一天之内就解除了对文旅公司账户的冻结,使得文旅公司顺利完成各项年底结算,避免因此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
民生无小事,法律的温度在于调解。两封真挚的感谢信背后蕴藏着企业对法院工作的认可和支持,是感谢、是鼓励更是一份殷切期盼。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人民法院始终奋战在第一线。隆昌市法院将继续以“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全力以赴回应人民群众和企业的司法诉请,用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力量和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