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预算管理工作的开展,持续提高预算执行效果,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以全面实施预算管理为抓手,查补短板、科学推进,不断提升预算管理水平。
加强预算管理制度建设
健全制度机制,针对预算管理中可能出现的系列问题,我院制定《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收支管理办法》《差旅费报销标准》《关于印发<财务报销规则>的通知》,对财务管理和各业务的具体工作进行积极指导。组织部门内勤人员及新入职干警开展司法政务培训,深入解读财务制度,确保制度有效运行。
争取预算资金落地落实
积极对接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财政局,将网格员协助执行专项工作经费纳入本院常年项目,安排资金10万元用于对完成协助法院执行工作任务的网格员按照考核标准和完成的工作任务量发放相应的补贴,落实网格员协助执行经费保障,进一步推动本院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
严控预算执行从严从紧
牢固树立预算法制意识,强化预算执行约束,严格执行经人大审议批准的预算,严控预算调剂事项,按照过紧日子的思想从严、从紧编制公用经费。明确支出标准,规范支出行为,杜绝超标准或没有预算列支“三公”经费的行为,公用经费同比减少11.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同比减少8万元。
建全预算绩效监督体系
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紧紧围绕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的全过程。转变绩效管理机制,按照“谁花钱谁负责”的原则,突出资金使用部门在预算执行中承担“花钱办事”的主体责任,由资金使用部门契合工作实际拟定绩效目标。财务部门定期会同督查部门针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真正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万竞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