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江法院执行干警依法对李某某家院坝东侧自建砖砌围墙进行了强拆,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案情简介 此事还得从2015年说起,合江县法王寺镇石佛村村委会为解决本村农户生产、生活、出行难问题,组织修建了入户路,该路途经贾某某、李某某屋前下方,二人共同出资在屋前扩建一条毛坯路接通该路。
2023年,双方因车辆通过问题产生矛盾,李某某在自家院坝紧贴贾某某家院坝边修建了一面围墙,阻断了贾某某原先通往双方共同修建的道路。后贾某某向到合江法院起诉要求李某某拆除其院坝东侧自建砖砌围墙。 审执过程 合江法院依法受理该案,经审理判决李某某拆除其修建的2.5米围墙。后因李某某未按生效判决履行其拆除义务,贾某某向合江法院申请执行,执行干警多次前往被执行人李某某家释法说理,尝试达成和解,但被执行人仍态度强硬,持抵制心理,拒不拆除。 为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合江法院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镇村社干部及相关监察人员的监督见证下,对李某某修建的围墙进行强拆,最终成功拆除该围墙。 依法执行 在此次执行工作中,合江法院以主动“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搭建起法院与代表委员之间的沟通桥梁,既推动了本次执行的顺利进行,也有效提升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认知度、认同度和满意度。 接下来,合江法院将继续发力,使代表委员监督联络工作成为提升法院工作水平、促进司法公正的有力举措,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动法治建设迈出坚实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