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泛黄的老照片
一位高龄失智的老人
一份破损的过继协议
一个尽心赡养老人的养子
一场“诉讼”
一个温馨感人的故事
……
一张老照片
周婆婆年轻时
家住叙永县叙永镇红星社区的周婆婆已年过九十,近年来出现精神智力逐渐下降,生活自理能力越来越差的状况。在一次家人帮助其整理衣物时,发现了一张周婆婆年轻时穿着军装的老照片以及手写的复员证明。家人带着照片和证明到叙永县红星社区咨询为老人查询参军档案及相关政策问题。为了解决周婆婆家人提出的问题,社区干部到相关部门进行咨询、协调,最后却因“身份”问题产生了障碍。
一份过继协议
周婆婆收养刘某的过继协议
原来,现在与周婆婆共同居住生活的“儿子”刘某并非周婆婆的亲生子女。1979年,周婆婆与刘某父亲签订了一份过继协议,约定将刘某过继给周婆婆。过继协议签订后,刘某便一直和周婆婆共同居住生活,相互履行抚养和赡养义务。近几年,由于周婆婆的精神智力状态每况愈下,刘某在帮助周婆婆办理一些社会事务时,因为没有正式的收养手续产生了诸多不便。这次查找老人入伍档案也因身份问题产生了障碍,无奈之下的刘某向法院提起确认收养关系之诉。
一次部门联动
由于周婆婆年事已高,加之精神智力状况不佳,为使案件审理顺利进行,我院家事法庭快速处理了刘某申请认定周婆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一案,并指定红星社区担任周婆婆的临时监护人,代周婆婆行使诉讼权利。在确认收养关系之诉一案中,因为周婆婆的收养事实发生的年代久远,书面证据较少,为查明案件事实,承办法官多次到派出所查找当事人户籍档案、历史户籍信息,同时联动县妇联干部共同到二位当事人生活的地方,对社区干部、街坊邻里进行走访调查。
一次巡回审判
经走访,承办法官得知在过去30余年里,刘某及家人对周婆婆进行了无微不至照顾。鉴于该案的特殊性,法官决定到周婆婆和刘某生活的红星社区进行巡回审判,让更多群众知晓并监督该起案件的审理。庭审中,原告出示书面证据并申请证人出庭,承办法官将对社区及邻里制作的调查笔录交由双方当事人质证,经过充分举证、质证及辩论,法官当庭认定原、被告形成事实收养关系,且收养事实发生于1992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以前,故当庭宣判原、被告收养关系成立。
一份观护委托函
司法的公正和温情不仅体现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更体现在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细节里。考虑到周婆婆的实际情况,叙永法院向叙永县妇联发出观护委托函,委托妇联派出观护员对双方进行定期探访,了解当事人的生活情况及履行赡养义务的情况,并将探访情况函复我院。
一次普法宣讲
案件宣判后,案件承办法官李婧玥就本案涉及的法律知识向旁听的群众代表进行讲解,同时,向大家详细介绍了叙永法院牵头构建的“守护夕阳”老年人权益保护工作体系、老年人维权典型案例,并向部分代表发放“守护夕阳”工作手册。
一项工作机制
2019年,叙永法院牵头构建“守护夕阳”老年人权益保护工作体系,以“守护夕阳”人民调解委员会、“守护夕阳”工作室及各乡镇工作站为依托,联动开展涉老纠纷化解,敬老、助老系列活动等老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努力以司法手段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推进司法与社会的良性互动;强化宣传教育,引领推动形成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社会风尚;瞄准侵害老年人权益重点突出问题,多维度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