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四川法院紧扣四川文化强省旅游强省发展目标,积极延伸司法职能,先后成立生态文旅司法协作联盟、设立金沙遗址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基地、签订“三山环线”司法协作协议,为四川文旅融合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12月16日,四川高院印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 服务保障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
《意见》共有五部分十五条。《意见》深刻认识服务保障四川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意义,明确提出服务保障四川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正当程序、平等保护,协调联动、多元共治等原则,要求全省法院自觉承担服务保障文旅融合发展的重大政治责任、法治责任,为四川文化强省旅游强省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意见》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关于文旅发展重大决策部署,从总体要求、资源守护、权益保护、秩序维护、保障措施五个方面,为司法服务保障四川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和审判指引。其中,围绕自然资源与人文资源保护,从加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推动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保障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3个方面提出要求,为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围绕文化旅游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保护,从保障文旅领域知识产权权利人、旅游经营者服务者合法权益以及保障旅游者人身和财产双重权益3个方面明确了司法服务保障路径;围绕文化旅游市场秩序维护,从持续优化旅游消费环境和服务保障文旅项目建设2个方面提出维护文化旅游市场秩序具体工作指引。
《意见》还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明确提出强化服务文旅融合发展保障措施,分别从完善专门化审判体系、健全审执工作机制、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持续深化文旅司法协作4个方面对司法能力和服务质效作出要求。
下一步,四川法院将准确把握《意见》要求,全力抓好贯彻落实,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动文化强省旅游强省建设,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四川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