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神县法院顺利执结一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在执行查控系统的辅助下,督促被执行人及时履行法律义务,有力保障了当事人的胜诉权利,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裁判文书的权威!
赵某因资金周转需要,于2024年5月16日向张某借款10万元,并出具了书面借条,并注明于2024年6月15日前还款,张某多次催促赵某还款,但赵某直至逾期也未履行还款义务,遂来院起诉。经依法审判,判令被告赵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返还原告张某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1000元,并支付违约金。眼见生效判决确定的履行日期已过,赵某仍未履行法律义务,张某遂向青神县法院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立即对被执行人赵某的银行账户、车辆登记情况等进行全面查控,并依法对赵某的银行账户采取了冻结措施,同时向赵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若赵某仍不及时履行还款义务,赵某将面临进一步的强制执行措施。
在账户被冻结,出行被限制的情况下,赵某深知无法逃避,只能及时联系法院执行干警,表示愿意尽快履行还款义务,但需要和申请执行人张某当面协商具体履行金额。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双方围绕着利息、违约金、律师费等进行了充分协商,在协商陷入僵局时,执行干警及时介入,分别沟通,讲解相关法律规定,适时对被执行人的不当态度予以震慑,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执行人赵某向申请执行人张某当场履行112 000元,本案顺利执行完毕。
今后,青神县法院将继续高效运用网络司法查控系统,及时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进行查控、分析。对不积极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严厉的限制措施,督促被执行人及时履行义务,对规避执行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不断提升执行工作质效,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