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本应该和睦相助,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但现实生活中邻里纠纷矛盾却是屡见不鲜。近日,青神县法院执行干警经释法悉理和法律震慑,成功执行一起邻里关系纠纷案件,使得双方之间化干戈为玉帛、重修旧好。
原来,申请人朱某与被执行人陈某系同组邻里关系,因陈某家修房事宜导致朱某多次阻碍,某一次在两家争吵中,陈某竟向朱某泼粪,导致两家矛盾愈发激烈。一气之下,朱某向青神县法院提起诉求,请求法院为其做主。为了解事情来龙去脉,法院干警前往二者家中,详细了解矛盾纠纷,并通过走访和向周边群众后,最终判令陈某赔偿朱某精神抚慰金以及更换衣物损失2400元,并责令陈某书面向朱某道歉。
然而,法律文书生效后,陈某并未履行,朱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考虑到双方之间系邻里关系,长期的纠纷若不能有效得到解决将会使双方矛盾越来越深。执行中,法院干警多次传唤陈某和朱某来到法院做调解工作。在法院里,执行干警严肃告知陈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严重后果,并告知其接到通知后15日内仍不履行法定义务或不配合法院执行的,将依法实施罚款等强制措施。在法律的威严震慑下,面对最坏的处罚结果,陈某向朱某支付了全部款项,并向朱某出具了书面道歉信,至此案件执行完毕。
邻里纠纷是社会中常见的矛盾,也是法院执行工作的重要内容。涉民生执行案件不仅关系到普通老百姓在日常生活中对公平正义的切身感受,更关系到社会大环境的和谐稳定。本案中,青神县法院既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邻里之间的和睦关系,更以实际行动彰显法院对于涉民生执行案件的坚定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