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涉及多方法律关系,因此,找准矛盾,对症下药是实现高效调解的诀窍所在。近日,屏山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离婚诉讼纠纷。
基本案情:
原告小白(化名)与被告小罗(化名)双方为夫妻关系,婚后育有子女,共同生活十余年。结婚初期夫妻感情较好,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矛盾日益凸显,因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长期遭到被告的家庭暴力,原告小白考虑到去追究其责任会影响子女,无奈选择妥协忍让。最后却换来被告小罗变本加厉的殴打。在这种家庭暴力的恐怖笼罩下,原告选择离家出走,与被告分居至今。
原告认为双方的婚姻关系早已名存实亡,向法院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原告小白认为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决离婚。
调解过程:
该案受理后,承办法官秉持“以法为基、以情动人”的原则,在初步了解案情后便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耐心倾听双方诉求。经沟通了解,双方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上存在较大争议。随即,承办法官开展释法说理工作,并结合具体案例引导双方当事人理性解决问题。
在得知双方均有调解协商的意愿后,承办法官积极组织双方调解。用“拉家常”的方式给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并以双方曾经的感情基础为切入点,引导双方从孩子的健康成长等方面理性考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双方最终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归属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至此,该起离婚纠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一个看似简单的离婚纠纷案件,不仅关系到男女双方,而且关系到孩子与双方老人的未来生活,关乎国家兴亡、社会稳定。因此,我们尽力办理一件案件,弘扬一份美德,传播一份正能量,解开万千家事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