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借款人阿某于2022年1月7日向金融机构申请35000元贷款,王某为此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该笔贷款到期后,金融机构多次催促借款人阿某归还贷款本息无果。金融机构认为被告已违背还款承诺书及合同约定,为维护其合法权益,向越西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庭审过程中,法官引导当事人围绕双方当事人主体资格、违约事实及权利归属等问题展开辩论,并当庭将被诉债权债务关系进行了分析、比对。庭审中,法官耐心地与原被告进行沟通,向当事人释法明理,最终,原被告当场达成被告阿某于2025年3月1日前偿还金融机构借款本金及利息,被告王某对被告阿某的以上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调解方案。
庭审结束后,越西县人民法院中所法庭与中所镇党委在中所镇水观音景区门口设立普法宣传点位,向群众发放了200余本《越西县法院债权普法问答手册》,并围绕手册内容现场向企业、公众讲解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知识,面对面解答了企业和群众提出的法律疑惑12个,收集了债权司法保护需求3个,起到了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