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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开放日丨以案为鉴 明法崇廉——峨眉山市人民法院开展庭审旁听警示教育活动

来源:峨眉山市人民法院 作者:陈静雯 发布时间:2024-12-12 10:02:25

为进一步深化党纪学习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廉洁意识和法纪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12月10日,峨眉山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峨眉山市总工会原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一级主任科员张某某涉嫌职务犯罪一案,并与峨眉山市纪委联合开展警示教育暨职务犯罪庭审旁听活动,全市2024年新提任科级干部、部分40岁以下科级干部、峨眉山市水务局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参加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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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某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32.5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应予依法惩处。峨眉山市法院当庭宣告被告人张某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二万元。

随着法槌的敲响,被告人漠视党纪国法、背弃人民的行为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同时该案反映出的部分党员干部思想滑坡、权力滥用等问题发人深省,不仅是对被告人的依法裁判,更是一堂直击心灵的廉政教育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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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结束后,在场旁听人员纷纷表示,此次活动形式生动、教育深刻,对公职人员正确行使权力、严格依法履职具有重要的警示教育作用,今后将严守底线、不踩红线,进一步严格履职,自觉抵制诱惑,不断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和防腐拒变能力。

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峨眉山市法院始终保持打击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以教育筑防线,通过庭审旁听的形式,以身边案教育身边人,将廉政教育融入司法公开实践,切实做到以案明纪、以案释法、以案促改、以案示警,为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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