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预付式”消费?
是指在零售、住宿、餐饮、健身、出行、理发、美容、教育培训等生活消费领域,经营者收取预付款后多次或者持续向消费者兑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消费模式。即通常所讲的“先付费后消费”的消费模式。
乍一看,“预付式”消费似乎是一种“双赢”的消费模式,消费者可通过预付资金获得更多的优惠与折扣,经营者可有效地抓住客户群体,获得稳定客源,扩大市场规模。但“预付式”消费模式“双赢”外表下,还隐藏着隐忧,可能会出现消费者投诉高发、退款难、维权成本高、胜诉兑现率低,经营者者限制退卡、恶意倒闭、卷款跑路等问题,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以案为鉴 诊断病灶
叙州区法院对近几年涉预付式消费模式的案件进行梳理,发现矛盾纠纷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经营者不按承诺内容服务或服务质量“缩水”,导致消费者要求解除合同退款;二是经营者转让经营后,之前预付充值卡等不能享受优惠;三是部分经营者声称经营不善关门,无法兑现消费者相关权益。在我区美容美发、健身、教育培训、餐饮等预付式消费领域暴露出的多起涉群体性预付式纠纷,涉及面广、涉案群体庞大、社会影响较大。
经过研判分析,叙州区法院认为预付式消费市场问题频发主要存在以下几个原因:一是预付式消费市场的消费者法律意识不强。消费者办卡时盲目充值是导致预付式消费纠纷频发的重要原因。部分消费者办卡时不签订书面合同、不仔细审阅合同“霸王”条款、不保留支付凭证,导致日后维权难。二是预付式消费市场监管有漏洞。市场准入机制不健全,发卡主体混乱,企业备案率低,未对发卡主体形成全覆盖的有效监管。预付资金监管不够,未能充分保障消费者预付资金安全。市场退出机制不健全,未能有序引导预付式商家退出市场。三是维护消费者权益联动机制合力不够。现有规定对预付式消费大多都是原则性规定,并未细化职责边界,导致各主管部门职责边界不明晰,未能形成有效监管,在现实中部分行业或领域的预付式消费出现了无人监管、多头监管、分头监管等诸多困境。对违约经营者信用惩戒机制不完善,对违法退出市场处罚力度不够。
靶向治疗 精准开方
在梳理相关案件并进行研判分析后,向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一是协同司法部门共同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普法宣传工作,以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能力。利用特殊节日进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知识的普及和宣传,引导消费者详细阅读合同条款并保留证据、通过“宜保宝”预付式消费服务平台选择预付式商家。二是加强预付式消费市场监管,形成全过程监管。推行经营主体准入制度、实行申报登记制度,并在官网、“宜保宝”平台等对预付式商家资格进行公示;制定标准示范合同文本,明确经营者与消费者的权利义务关系;强化预付资金监管和建立保证金制度,保证消费者资金安全。三是健全维护消费者权益联动机制,形成合力协同共治。完善沟通协调机制,明确各部门监管职责和范围,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完善监管执法信息的共通共享,在“宜保宝”服务平台设立专门的纠纷调解机制,高效处理消费者投诉;加强预付式消费市场退出监管,建立发卡主体退出审批制度并及时公示;推行市场失信禁入制度,建立“一地失信,处处受限”的惩戒机制。
纳谏互动 善治促行
相关部门收到建议书后立即进行研讨,并回函表示已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推进预付式消费工作完善:一是深化普法宣传,厚植社会共治氛围。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开展专项宣传活动,提升预付费消费风险防范意识。二是强化市场监管,着力维护市场秩序。通过强化预付式商家备案监督管理、完善日常监测、完善资金存管服务、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并及时反馈通报等形成全方位监管。三是健全联动机制,建强齐抓共管格局。通过完善执法信息共通共享、及时公示预付式商家、加大对“圈钱跑路”预付式商家的惩戒力度、加强消协等组织的监督作用等方式促进社会共同治理。
司法建议工作是人民法院落实“抓前端、治未病”理念,从根源上减少和预防纠纷发生的一项重要举措。下一步,叙州区法院将在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的同时,持续深入聚焦审执案件中反映出来的普遍性问题和风险,延伸审判职能,为社会问题“把脉问诊”,积极促进有关单位科学决策、完善管理、消除隐患、改进工作、规范行为,不断提高科学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纠纷,为叙州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与社会稳定提供更有力的司法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