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执行
“你好,是合江法院执行110吗?我今天看到被执行人刘某在古蔺法院开庭,请前来执行”。
12月3日下午3时,合江法院执行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电话,申请执行人贺某发现被执行人刘某出现在古蔺法院,请求执行。合江法院通过110平台与古蔺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取得联系,并核实线索后迅速出警。下午6时,合江法院执行干警找到刘某,并带回合江法院。
执行调查
晚上9时许,执行干警对其展开了执行调查。被执行人刘某因建筑工程亏损,尚欠申请执行人贺某挖机租赁费10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后,执行法官多次通知刘某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并向法院报告财产情况,但刘某既不履行义务,也不报告财产。经核查,执行干警发现其名下尚有车辆可供执行,已由合江法院查封但其一直未交付。
执行和解
执行法官耐心释法明理,被执行人刘某终于如实报告了自身的财产情况,自觉接受法院对其前述违法行为的拘留惩戒措施,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当天现场兑现1万元,约定剩余执行款每月还款2000元,申请执行人对执行结果表示满意和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