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送法进企业 护航助发展

——内江市中区法院“优化营商环境法官工作室”工作纪实
来源: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作者:林婷婷 发布时间:2024-12-04 08:29:38

为更好地服务辖区企业发展,提高企业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能力,近日,内江市市中区法院“优化营商环境法官工作室”携手经开区司法分局共同到内江金鸿曲轴有限公司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

活动中,“优化营商环境法官工作室”的叶伟法官结合典型案例,对新《公司法》修订的重点法律条文进行了针对性解读,通过普法宣传增强企业员工的法律意识。同时,“优化营商环境法官工作室”针对内江金鸿曲轴有限公司涉诉案件进行回访,了解判后履行情况,建议企业进一步加强内部合规建设,提高企业风险防范水平。

07.png

在内江金鸿曲轴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的带领下,市中区法院“优化营商环境法官工作室”及经开区司法分局实地参观了企业的生产设备、办公环境,了解了企业发展历史及生产运营情况。参观过程中,大家就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经营等问题进行深入交流讨论,认真听取企业对司法工作的意见建议和司法服务需求,切实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后半篇文章”。

市中区法院“优化营商环境法官工作室”将进一步延伸司法服务触角,以多种形式持续开展“送法进企业 护航助发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实地调研、座谈交流等方式,常态化上门“把脉问需”“对症开方”,助力辖区企业生产经营有序进行,以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林婷婷)


责任编辑:梦雪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