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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法“枫”景丨官宣!我们签约了!

来源: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 作者:罗洪 发布时间:2024-12-04 09:15:50

12月3日,龙马潭区法院、区残联、区司法局联合举行优化残疾人诉讼服务合作签约仪式。龙马潭区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孙帅,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熊联科,区残联理事长黄丽媛参加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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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仪式上,区残联理事长黄丽媛介绍了《优化残疾人诉讼服务合作协议》起草的背景及主要内容。她指出,此次共同签署的协议旨在合力打造“零障碍”诉讼环境,提供“全方位”诉讼服务和“主动式”诉权保障,开展“源头端”纠纷预防工作等举措,确保残疾人在诉讼活动中得到有针对性的专门法律服务,可以真正实现无障碍参与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熊联科,区残联理事长黄丽媛,区法院副院长蒋坤慧共同签署了协议。协议约定,区法院、区残联、区司法局将共建涉残矛盾纠纷调解机制,依托人民调解平台,成立“法官+特邀调解员”纠纷调解队,依法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委托调解、多元调解,整合多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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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熊联科公布了助残公益诉讼律师名单,区法院副院长蒋坤慧向助残特邀调解员颁发了证书。在今后的工作中,特邀调解员将结合残疾人个体情况制定具体矛盾纠纷化解方案,通过“背靠背”调解、“面对面”交谈等方式进行,让诉讼服务更温暖、更细致、更有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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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强调

一要夯实“硬件+软件”,优化护残诉讼服务。健全无障碍基础配套设施,设立残疾人诉讼服务专岗,提供盲文打印机、助视器、盲文版诉讼指南等,确保“硬件”足够“无碍”。邀请手语翻译、调解人员等参与,运用残疾人群体熟悉的沟通方式化解纠纷,确保诉讼服务更加精准高效。

二要坚持“末端+前端”,构建协同护残格局。立足自身职能定位,摸清残疾人群体维权需要、解纷需求,互通信息、互补优势、共享资源,做实全面对接、同向发力、共处纠纷,充分叠加末端与前端效能,畅通“最前沿”至“最后一道防线”,实现涉残矛盾纠纷全链条化解,推动形成全社会协同参与的护残工作大格局。

三要强化“线上+线下”,营造护残法治氛围。创新普法宣传模式,综合运用法院开放日、庭审旁听、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开展实地普法宣讲。依托新媒体平台,发挥数字赋能作用,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残疾人群体法律素养和维权意识,营造文明和谐氛围。

区法院、区司法局、区残联相关领导,区残联五大专门协会负责人,特邀调解员及助残公益律师代表参加了本次签约仪式。

仪式结束后,区残联与区法院交接了完善诉讼服务场所无障碍环境建设所需的轮椅、拐杖、无线辅听系统等辅助设备。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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