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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复“裂痕”解民忧 耐心调解化纠纷

来源:富顺县人民法院 作者:何娟 郑艳 发布时间:2024-11-29 15:54:52

“邹法官,公司在调解当天就收到了业主郑某补交的物业费,真的非常感谢您为我们解决了大难题!”物业公司代理人高兴地说道。

近日,某物业公司代理人将一面写有“一心为民办实事,公正司法解民忧”的锦旗送到富顺县法院富世法庭庭长邹宇手中,以此表达对法官司法为民、高效办案的感谢。而锦旗的背后,是一起业主拒交物业费引发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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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某系一小区业主,因长期在外地工作,买房、交房、装修均未在家。近两年回家后,其发现沙发背景墙出现了裂痕,因背景墙与电梯井共壁,便认为裂痕是因电梯长期运行所致,物业公司有责任修复处理。

物业公司则对此表示很冤枉,认为郑某室内墙面出现裂痕不是物业公司责任,其不应将怨气撒在物业公司头上。且为了帮其解决问题,物业公司还邀请住建局、装修公司等一起多次上门查看裂痕情况,并研究解决方案。但由于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此事一直未能得以妥善解决,郑某也以此为由拒交物业管理费用,导致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最终闹到法院。


为化解双方矛盾纠纷,邹法官前往现场实地勘查,同时查看了相邻楼层住房墙面情况。了解具体情况后,邹法官咨询了住建局和物业行业协会,结合郑某家中墙面裂痕现状和上下相邻楼层住房墙面均无裂痕的情况,耐心细致地向郑某及其家人解释该问题可能产生的原因和涉及的责任主体,以及与物业费之间的关系。

经邹法官多次释法明理、协调沟通,郑某与物业公司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调解一结束,郑某便到物业公司支付了拖欠的物业费。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物业管理是社会矛盾集中、纠纷频发的领域,富世法庭将持续发挥家风文化教育基地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作用,依托物业纠纷联合调处中心,通过个案调处、类案指导、巡回审判、现场普法等方式,促进小区“大家庭”和谐,实现每个小家庭安宁。(何娟 郑艳)

 


责任编辑: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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