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你叫什么名字?”执行110干警问打开房门的男子。
“我叫詹某勇。”睡眼朦胧的男子看到3个身着警服的人站在门口,以为是公安民警查房,老老实实地回答道。
“我们是筠连县法院执行110干警,请穿好衣服跟我们去一趟法院吧。”执行110干警向其示明身份。
案情很简单,詹某勇与王某春系朋友关系,詹某勇因资金周转需要向王某春借款6万元,并出具借条一张,借条载明了借款金额、利息及还款期限。借款到期,詹某勇偿还5000元后不再还款,王某春多次催收未果,将詹某勇诉至筠连县法院。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詹某勇长期在外务工,躲避法院执行。
近日,申请执行人了解到被执行人詹某勇回到筠连,于是向筠连县法院提供了其下落的线索。11月28日,经过执行干警多方摸排,确定被执行人詹某勇在某酒店住宿,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一幕。
“詹某勇,你有钱住酒店,却不还钱,这说不过去吧。”法院调解室内,面对执行干警的质问,被执行人詹某勇自知理亏。
当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詹某勇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将面临的严重后果后,慑于法律威严,被执行人詹某勇最终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当场履行1万元,其余款项分期履行的还款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