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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3小时+走路2小时,只为拘传他

来源: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人民法院 作者:古静 发布时间:2024-11-19 10:16:05

“您好,请问胡某香在家吗?”执行干警问道。

“他不在,出去了。”一名中年妇女吱吱唔唔地回答。

“请您打电话让他回来一下,我们有事找他。”执行干警说。

11月18日,经过1个半小时车程和步行1个多小时,执行干警多方打听,终于到达被执行人胡某香位于四川省筠连县丰乐乡的家中,当被其家属告知胡某香不在家时,执行干警心里“咯噔”一下,难道这一趟白跑了?但是从门口停放着的两辆摩托车来看,胡某香应该在家才对,因为这里离场镇实在太远,走路来回得两个多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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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这时,法警小杨看到旁边窗户一道影子闪过,于是他对同行的执行干警使了一个眼色,其继续与胡某香家属交谈,自己悄悄从侧门进入,小心翼翼地推开房门,用手中的电筒照向角落。

“胡某香?出来!”

光照到一堆杂物背后,执行干警厉声一喝,只见那黑影抖了一下,迟疑片刻后,一个人缓缓从杂物堆后站了起来,此人正是执行干警要找的被执行人胡某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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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2023年胡某香因养殖需要在廖某贵处购买玉米,经结算差欠货款6000元, 廖某贵多次催收未果将其诉至筠连县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胡某香承诺于2024年6月底前付清钱款,期限届满后,胡某香仍未履行。无奈之下,廖某贵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多次督促胡某香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胡某香以无钱还款为由拒绝履行。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司法权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小标的”集中执行活动,执行干警克服被执行人住所地较远、山路崎岖、车辆不能直达等困难,成功将被执行人胡某香拘传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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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调解室内,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胡某香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将面临的严重后果,慑于法律权威,被执行人胡某香当即联系家属将案款全部履行完毕,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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