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践行“如我在诉”,法院千里发还赃款

来源:冕宁县人民法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1-15 16:10:36

11月11日至14日,冕宁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张蒙先带领刑事审判庭法官连续奔波1000余里,奔赴西昌、德昌、宁南、米易等地发还赃款10余笔,顺利完成“发还赃款”任务。

image.png

这要从一起诈骗罪刑事案件说起。被告人周某某于2023年10月至2024年4月间,在冕宁县、西昌市、宁南县、德昌县、米易县、会东县等县市冒充和尚,以上功德可保平安,288元是人财两旺香,188元是平安香、158元是求财香,128元是平安香等为由,向徐某、齐某、陈某某等22人骗得人民币5820元。周某某冒充僧人向不特定人群诈骗人民币5820元,数额较大,冕宁县人民法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诈骗罪判处周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并责令周某某违法所得的人民币5820元退赔被害人。

image.png

冕宁法院秉持着“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不远千里辗转多地将退赔款送到被害人手中。“请大家认真核对各自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确认无误后签字,到我这里来领取退还的现金”,刑庭干警们分工配合,有条不紊,逐一核对申领人的身份信息,为其办理领款手续,同时耐心细致的现场解答当事人的法律咨询。拿到了失而复得的钱款,被害人又惊又喜:“真是没想到钱还能退回来,更没想到冕宁法院的干警们还能不远千里把钱给我送到手里。”

受损钱财能否追回、追回多少、何时返还,是被害群众和社会高度关切的问题。几百元、几千元、几万元,对群众来说都是来之不易的血汗钱,无论多远也要把钱款追回来交还到被害人手中这是冕宁法院的使命。将打击犯罪、社会治理及普法宣传深度结合,切实守护好老百姓的“钱袋子”,体现了为民办实事的司法温度,也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责任编辑:杨睿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