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法院坚持“三个抓实”,发挥“三种效应”,立足“三个融合”,进一步展现执行强制性,提高执行办案质效,提升司法公信力。2024年11月7日起,芦山法院集中开展冬季攻坚,打击拒不申报、虚假申报财产执行专项行动。首日,搜查4人,拘传3人,发出预拘留决定书3份,拘留1人,执行到位金额352479.4元。
一、坚持“三个抓实”,扎实推进执行工作治理体系。抓实协作联动,进一步加强与公安协作,公安协助查询被执行人信息、查控、查扣被执行人车辆等财产;抓实调执一体,加大执行和解主动履行案件的考核权重,由书记员常态化督促当事人履行,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依托县域已建成的个8乡镇网格工作站,将治理体系延伸至基层,确保查人、找物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抓实审执衔接,织密多元督促网,完善审理阶段履行义务告知制度,力促当然人自觉履行义务。以“协作联动”带动“查人、找物”融会贯通,形成抓惩戒、重民意、促执行的常态化办案治理体系。
二、发挥“三种效应”广泛掀起宣传惩戒力度。发挥“威慑效应”,积极建立完善执行工作联动威慑机制,对有能力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在报纸、电视台等媒体予以曝光,对经过司法拘留仍不执行的当事人,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发挥“公开效应”,打造透明工程,推行阳光执行,充分运用法官释明权,有效增强当事人的风险意识和协作意识,增进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理解;发挥“媒体效应”,主动借力微信、抖音等网络平台,采取发布悬赏公告、曝光失信被执行人等方式,加大对集中执行活动的宣传力度,对规定期限内拒不履行并具有一定典型意义的执行案件予以公开曝光,使一批被执行人慑于声誉受损而自觉履行债务,引导人民群众增强守法意识、诚信意识。
三、立足“三个融合”着力推动专项行动走深走实。一是融合强制执行力度,做到“法律讲透、措施穷尽、压力给足”,叠加运用拘传、拘留、罚款、限制消费等执行强制和信用惩戒措施,加大对抗拒执行、阻碍执行、暴力抗法等行为的惩治力度,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律义务;二是融合司法职能作用纾解民困,开辟涉民、涉企案件专用“绿色通道”,对于执行不能、经济困难的案件当事人,主动上门走访慰问,做到司法关怀不缺位;三是融合智慧执行提速效能,充分利用执行信息化平台,打通部门间信息壁垒,做到快速查控财产,压缩执行办案用时,提升执行质效,提高案件的执结率和执行到位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