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优秀庭审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审判人员司法能力和庭审驾驭水平,实现案件质量效率双提升,近日,广元市法院在剑阁法院组织开展民商事审判“示范庭”观摩与评比活动,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肖红,市法院民商事审判、审管等部门负责人,各县区法院分管民商事审判副院长、法庭庭长及干警代表参加观摩并座谈研讨。
本次庭审观摩选取的是一起健康权纠纷案。案件涉及未成年人在校期间人身损害赔偿问题,具有典型的社会和法律意义。案件由剑阁法院开封法庭庭长刘利担任审判长,与员额法官张璐、蒲娟组成合议庭。庭审过程中,合议庭成员分工明确,引导诉辩双方围绕基本事实和案件争议焦点,进行充分举证、质证、辩论,庭审现场庄严、有序。
庭审结束后,观摩人员开展座谈,围绕庭审程序、节奏把控等方面展开深入交流和探讨。会上,庭审观摩评议小组对本次庭审活动表示肯定,认为此次庭审流程规范、严谨有序,同时也指出了庭前准备、法庭调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示范庭审观摩评比活动搭建了交流学习的平台,能够更加客观、直观地取长补短、交流提升,法官能更加全面、准确地检视自身不足,更好地促进各审判团队提高庭审驾驭能力和庭审规范化水平。下一步,剑阁法院将立足审判职能,深化业务能力建设,抓好庭审实质化,以审促学、互学互鉴,全面提升法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推动剑阁法院审判质效的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