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盐边县法院顺利执结一起涉抚养费纠纷的案件。执行法官秉持着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与学校、村社协手,共同保障未成年的合法权益,不仅为孩子拿到了抚养费,有力保障了孩子的基本生活和学习需要,也有效避免因长期抚养费得不到支付引发的矛盾升级,维护了社会稳定。
2019年9月,斯某与刘某经盐边县法院调解离婚,婚生子小斯由父亲斯某抚养,刘某每月支付小孩抚养费400元。调解书生效后,刘某只于2021年1月支付300元、2021年12月支付300元、2022年1月支付400元、2023年1月支付200元后拒不履行支付义务,斯某于是向盐边县法院申请执行刘某拖欠的小孩抚养费。
2024年9月,执行案件立案后,经执行干警调查核实,刘某确实存在拖欠抚养费的行为。执行法官经多方打听,终于与刘某取得联系。起初刘某一直情绪激动拒绝与法官沟通,在法官的耐心安抚及释法明理下,刘某终于打开心扉,向法官解释因斯某欠债较多,其担心钱不能真正用到孩子小斯学习生活中,所以才一直拒付抚养费。明白刘某的顾虑后,执行法官到小斯学校在老师的陪同下了解小斯的学习生活情况,与小斯沟通谈心,并询问其真实意愿,小斯表示愿意将其社保卡交由其爷爷代管。执行法官立即向小斯所在村社反映了小斯的情况,并邀请人大代表何小兵一起在村委会约见了小斯爷爷,小斯爷爷保证将抚养费用到孩子身上。刘某在得知执行法官所做的工作后,非常感动并立即将拖欠的抚养费包括执行费2万余元一次性交到法院,并承诺日后会按期支付抚养费,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抚养费案件直接关系到未成年人的基本生活保障。盐边县法院在执行该类型案件时,始终以保护未成年身心健康发展为基础,着力化解案件矛盾,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文戴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