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戏称执行干警都有“四得”:说得理、行得路、熬得夜、受得苦。这“四得”用来形容这次“异地执行”可谓十分贴切。近日,纳溪区法院“执行110”指挥中心在接到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后,奔袭数百公里赶往成都崇州,成功找到被执行人。在强大的司法威慑下,被执行人当场履行义务。
该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督促其限期履行义务,并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沟通协调。然而,该被执行人既不主动履行义务,也不主动到法院说明情况,最后甚至拒接电话,玩起了消失。
此类案件因被执行人身处异地,常常抱有侥幸心理,对法院强制执行置若罔闻,自认为身处百里之外,法院的执行力鞭长莫及,从而明目张胆地逃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案件还原:
近日,“执行110”值班干警突然接到申请执行人报警电话,称在崇州某工厂发现被执行人踪迹,请求法院出警。接警后,执行局与法警大队立即调派精干力量,火速出动,奔赴崇州。当日下午抵达目的地后,执行干警一行与申请人方汇合,在其引路下前往被执行人所在工厂。此时,该工厂已下班。执行干警对周边环境进行实地走访后,了解到被执行人宿舍就在不远处,为避免打草惊蛇,于是决定在该车辆附近守株待兔。最终,在第二天上午等来了可疑人影,经申请人辨认,正是该案被执行人廖某。
随后,执行干警详细对廖某阐释其应履行的法律义务及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对其逃避执行的行为进行严厉批评,并耐心释法说理,引导其主动兑现。刚开始,廖某以各种理由敷衍执行,执行干警一边释法析理、耐心劝说,一边采取措施,欲将廖某带回纳溪区法院对其进行实施司法拘留。在强大的司法威慑下,廖某转变态度,表示愿意履行义务,遂打电话向亲朋好友筹措资金,当场履行了全部法律义务。至此,该起案件顺利执结。
“朝受命夕饮冰,昼无为夜难寐。”纳溪区法院始终以为民初心践行执法使命,以强制措施的铁腕铸就诚信之本,以查人找物的脚步丈量“最后一公里”。千里“执”行、始于足下。执行工作缓不得、拖不得,拼的就是力度与速度。纳溪区法院用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效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让胜诉当事人真真切切感受到司法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