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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同引纷争,法官耐心调解促和谐

来源:屏山县人民法院 作者:王芝遥 发布时间:2024-09-27 15:05:46

近日,屏山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高效解决了纠纷,充分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023年,被告雇佣原告去被告承包的民宅做内、外墙涂料装饰。工程完工后,被告未按时向原告支付劳务费。经原告催要,被告于2024年2月13号支付一部分劳务费并出具欠条,并承诺在2月内结清。到期后,被告未向原告支付劳务费,多次催促未果后,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其给付劳务费7,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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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了解案件基本事实后,考虑到双方争议不大,且原告家庭经济困难,希望尽快拿回劳务费,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联系并核实案情,进行面对面调解。承办法官在深入了解案情,得知双方对案件基本事实没有争议,只是被告资金周转困难,无法向原告支付劳务费。承办法官明确指出被告未支付劳务费系违法行为,未与发包方结算,不能成为其不向原告支付劳务费的理由。另一方面,承办法官建议原告给予被告宽限期。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原告与被告达成了分期履行的调解方案。上午10时许,原告与被告签署调解协议,该起劳务纠纷在24小时内得以成功化解。本案中,承办法官找准双方争议焦点,在短短3个小时之内解决了纠纷,既满足了务工人员快速解决纠纷的需求,也充分发挥了诉前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便捷、高效的作用,为群众解决矛盾纠纷节省大量的人力、财力和时间,降低了司法成本,也防止矛盾激化,有助于建立和谐的社会气氛,促进安定团结。

 


责任编辑:杨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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