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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梅·新“枫”丨“纽扣法庭”守护沱江边的江“枫”渔火

来源:富顺县人民法院 作者:周 亮 发布时间:2024-09-20 17:36:35

赵化古镇位于富顺县城以南34公里的沱江河畔,是“戊戌六君子”之一刘光第先生的故乡,也是“东大道下川路”沱江古盐道上的重要交通枢纽。古镇建于宋、兴于明、盛于清,经过千年的历史洗礼,现尚存有24万平方米的明清古建筑。这里物华天宝、人杰地灵,凛然大义的光第君子文化浸润人心、广为颂扬,是一座文化底蕴厚重、独具川南特色的沱江名镇。

赵化法庭就坐落于古镇旁、沱江边,现辖5镇270平方公里23万人,设“码头法庭”,打造自贡市全市首个环境资源类诉讼服务站,扣紧全国首颗“纽扣”,以沱江新“枫”守护一方渔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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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育,小“码头”大民生

赵化法庭辖区沿沱江两岸呈带状分布,区域内山多林密、矿藏丰富。为打通群众司法需求“最后一公里”,赵化法庭根据辖区地域分布状况和辖区内沿江两岸客(轮)渡码头较多等人文特点,在人员流动较大的10个客(轮)渡码头建设“码头法庭”,主要审理化解涉土地资源、水资源、环境污染等纠纷。

周某住院了,田地也荒芜了,起因是与同村村民余某的土地调换。余家想找周家调换土地,经过几次协商后,余某误以为周某已经同意调换土地,就将周某土地与自家土地的分界挖掉。周某认为自己并未同意调换,就到余家理论,理论过程中,余某情绪激动,将周某打伤。现在周某无辜受伤,土地也因错过农时而未耕种,望着手中的住院手续和荒芜的土地,周某有点茫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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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码头法庭”的法治宣传来到了这里。“我要打官司。”周某拉住法官说出了自己的委屈。受理此案后,赵化法庭通过“码头法庭”开展现场勘察和走访群众,并联系了村组干部协同梳理矛盾根源、厘清土地状况。经多方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余某赔偿周某住院的各项损失,余家与周家不再调换土地,退回原来的土地边界。调解完成后,在村组干部的见证下,法官与双方一起重新丈量了土地,两家重归于好。周某得到了赔偿,土地上也重新种上了作物,困扰两家的矛盾纠纷得到了解决。

在“码头法庭”的运行过程中,除了解决当地群众因距法庭驻地较远,打官司难、诉讼成本贵等现实难题,沱江流域环境资源保护和纠纷源头化解也成为重要课题。

探索,小“站点”大治理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富顺县法院是自贡市法院系统环资“三合一”审判的集中管辖法院,作为富顺县法院环资“三合一”审判的成员之一,赵化法庭在赵化镇莲花村建立了全市首个环境资源类诉讼服务站,通过与行政部门合作,整合解纷力量,搭建“一站式”解纷平台。

又是一个初夏,望着密密麻麻在池塘中挣扎的鱼儿,张某怒不可遏。原来张某承包了一口鱼塘,当时与村民小组签订协议时约定了张某有管水稳水的义务,同时也需要为张某留存50厘米以上的水位用于养鱼。由于天气干旱,村民陈某为了种植水稻,用抽水机在鱼塘里抽水用于栽秧。张某眼见鱼塘里不到30厘米的水位和满塘快要旱死的鱼儿,彻底急了眼,双方发生激烈争吵。接到村主任的电话后,赵化法庭的干警急忙赶到现场。

水资源是重要的环境资源和农业生产资源,干旱少雨的情况下双方矛盾几乎无法化解。赵化法庭的干警一方面联系商贩尽快将鱼儿售出以减少损失,另一方面借助诉讼服务站启动多元解纷机制,联系镇田长办、社治办和农业中心,通过行政与司法联动协商水源解决方案。经过多方不懈努力,最终达成一致:因春耕已无法种植水稻,陈某同意由镇农业中心统一安排种植晚稻,同时由镇政府尽力争取项目资金修建沱江引水灌溉工程。两家终于握手言和。

环境资源类诉讼服务站的成立,标志着在探索“纽扣法庭”工作机制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这一创新举措,不仅为环境资源类案件的审理提供了更为便捷、高效的平台,还通过实践不断优化和完善“纽扣法庭”的工作模式。

实践,小“纽扣”大作为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流域治理需打破地域空间和行政区域壁垒,联合上下游、左右岸协同推进。

赵化法庭在总结“码头法庭”“诉讼服务站”工作基础上,提出了将沱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与人民法庭工作有机融合,司法协调联动和多元解纷协同推进的构想。如果把一江两岸视作衣服的两襟,则沿岸一座座法庭则为颗颗“纽扣”,通过结对共建实现跨区域环境保护,共同“扣紧”沱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至此,“纽扣法庭”应运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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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化法庭审理并宣判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判决被告人郑某刑罚的同时还判决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由被告郑某购买价值4841.76元的鱼苗在指定的天然水域增殖放流。庭审后,沱江长江交汇口“纽扣法庭”的成员单位——富顺县法院赵化法庭、泸县法院牛滩法庭、泸州市龙马潭区法院泸州(长江)经济开发区法庭的法官们一起对案件进行了复盘和讨论。“同一个流域,同案同判很重要。‘纽扣法庭’建立后,各方不断交流沟通,为类案裁判提供了参考,实现了裁判尺度的统一。”与会法官如是说。

“效果可以说是立竿见影。”泸县法院牛滩法庭的法官介绍,“‘纽扣法庭’建立后不久,牛滩法庭审理了一件非法采沙案件,过程中需要补充了解一些被告人在富顺的信息和证据,按照过去的流程,这项工作需要几天才能完成,而现在通过联系赵化法庭,再由赵化法庭联系相关行政部门,仅用时2个小时就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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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扣法庭”建立后,各成员单位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等机制,通过联合举办专业法官会议、开展跨区域巡回审判和司法事务协作、共同打造生态修复基地和典型案例等形式,做实跨区域司法协作,提高专业化审判水平,以高质量司法守护绿水青山。

“纽扣法庭”这一创新司法实践肇始于富顺,随后在四川全省得到升华与发展,现今期望闻名于全国。回望“纽扣法庭”的成长道路,凝聚着赵化法庭干警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赤诚之心,他们以实际行动践行着司法为民的宗旨,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着自己的力量。两岸青山似绿带,一江春水向东流。“纽扣法庭”守护的不仅是这片青山绿水,更是这沱江名镇里的人间烟火。(周 亮)


责任编辑: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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