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上午,东坡法院执行局同时收到了罗某某、彭某、罗某三位市民送来的致谢锦旗,感谢执行局穷尽执行措施,执行完毕三位申请执行人的劳动报酬共计十万余元。
罗某某等三人是某文化培训公司员工,因公司拖欠劳动报酬诉至东坡区法院,经调解达成和解协议,该公司逾期未支付,三人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遂终结执行。后该院依法追加该公司现任及前任股东为本案被执行人。
考虑本案是工人工资案件,执行法官积极向在被追加的各股东陈述利害、告知风险,部分股东主动表示愿意在未实缴的出资范围内向三位申请人支付劳动报酬。三件执行案件顺利执行完毕,罗某某等三人顺利拿到了拖欠两年的工资。
近年来,东坡法院聚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秉持“如我在诉、如我在执”的司法理念,做好做优高质量执行工作,努力将当事人“纸上权益”兑现成“真金白银”,有效提升了群众司法获得感、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