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如我在诉”的服务意识,在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下,叙州区人民法院积极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专项执行行动。近日,叙州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涉企合同纠纷案的被执行人财产及时查封,依法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本案申请执行人为某建筑公司,被执行人为某环保公司。因环保公司未能按期支付租金,建筑公司遂将其诉至叙州区人民法院。为防止在诉讼期间财产被转移,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执行小组迅速制定保全计划,安排6名干警奔赴企业执行保全任务。承办法官考虑到机器设备是企业从事生产所必需的物质资料,若直接对设备进行查封,势必会对其生产经营造成重大损失。到达现场后,执行小组随即对生产设备作出清点及估值,将13台机器设备进行“活封”处理,并结合案情和此次查封保全目的,向公司负责人释明法理,讲清利害:“机器设备可以继续生产使用,但禁止进行恶意转移、变卖、设置抵押等损害申请人权利的处分行为,并定期对机械设备尽到合理的维护、保养义务。”被执行人对真正实现给企业“松绑”、助力企业“造血回血”的“活”查封方式也表示了认可。
此次保全行动的成功,不仅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彰显了叙州区人民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积极作为和坚定决心。对于处在正常经营状态、有发展前景的企业,采取灵活柔性的保全手段,不轻易堵塞企业资金流通渠道,避免因财产保全措施阻碍了一部分企业的正常发展,这不仅践行了善意文明执行的司法理念,也为叙州区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