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之剑,应民所愿!9月6日,内江市市中区法院出动执法车辆4辆,执行干警20余人,仅用时半天,将一间司法拍卖后迟延履行近半年的房屋强制腾退完毕,并安然将房屋交付买受人
执拗不从致局僵,维权需施雷霆力
“我们是市中区法院执行干警,因被执行人拒不交付已司法拍卖的房屋,现在依法实施强制腾退。”
原来在2014年7月,双方当事人签订借款合同,以被执行人的房屋做抵押借款。2023年,因被执行人近年来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遂提起诉讼并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拍卖抵押房屋。我院依法实施司法拍卖,并要求被执行人搬离,房屋随后成交,但被执行人未在公告指定期间交付房屋,我院再次张贴腾退公告,要求其4月30日前迁出房屋,被执行人以与父母商议、到云南出差等等为由迟迟未实质行动,我院遂依法启动强制腾退程序。
“从我支付拍卖款到现在已经经过了4个多月,原房主一家始终没有搬离,他们一日不搬,房屋我一日不得用,损失就一日不停止。”拍得房屋的邱先生说到。
辖区民警、社区工作人员配合强制开门
谋划布局方向定,高效执行和谐生
“进去之后,要迅速封堵各窗口,将尖锐物品移开,避免被执行人伤人或自戕。”
谋定而后动,执行局按照省法院相关工作要求,谋划部署工作。执行法官先后多次走访物业、社区、被执行人家,全面摸排被执行人及实际占用人性格特点、家庭背景、人员结构等,针对性评估风险,制定方案。腾退过程中,各点位工作人员进门后各司其职,井然有序开展腾退工作,仅用3个小时便将相关物品清空。
“工作开展得迅速,安全保护也到位,大家都很安心。”参与执行见证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此给予肯定。
执行法官告知权利义务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
打包物品集中封存运离
释法明理呈利弊,善意帮助显温情
“我之前就与你沟通过很多次,给了你充足的时间,你不能一直找借口拖延,对吗。”
对于法院的登门,当事人起初情绪激动,面对两位老人、一名孕妇、一名未成年人,现场指挥长判断不宜贸然采取强制措施,执行法官则保持冷静,耐心释明法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应当保障当事人的居住权,你有权申请保留租金,但不能不交付房屋,如果抗拒执行,将会承担罚款、拘留的责任,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对方看过房屋的装修也同意补偿一笔装修款,你们还可以自行商量。”最终,屋内物品被搬到不远处的仓库中存放,被执行人接手自行保管,房屋顺利交付给买受人。
“我们都清点过了,没有少东西,我可以在执行文书上签字”被执行人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代表委员共见证,法治征途展宏愿
此次强制腾退行动,我院特邀市中区人大代表颜家彦同志、政协委员关敬波同志见证执行,阳光司法,保证权力运行规范透明。下一步,市中区法院将继续贯彻省高院关于规范执行行为相关文件的要求,做实“五个必须”,“四个务必”。面对拒不履行者,雷霆出击贯彻到底,同时在法律框架内,力求以最小的冲击实现判决的执行,真正做到如我在执,尽职履责。 (代朝邦 曾亚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