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以保全促高效执行:纳溪区法院三天执结百万案款

来源:纳溪区人民法院 作者: 谢雅琴 罗子龙 发布时间:2024-08-21 17:55:13

在新时代司法实践中,纳溪区法院积极探索能动司法新路径,不断创新执源治理措施,前移端口,加大财产保全力度,致力于缩小执行立案“进口”,拓宽纠纷源头化解“出口”,减轻群众执行诉累,努力实现“以保促调”“以保促执”,及时兑现群众胜诉权益,充分展现了司法为民的初心与使命。

1724234142084.jpg

近日,纳溪区法院成功以财产保全为先导,仅用三天时间迅速执结两起合同纠纷案件,涉案标的额160万余元。这一高效执行成果,不仅赢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赞誉,特意赶至纳溪区法院为执行法官送上“高效执行  一心为民”锦旗,更在炎炎夏日里为司法公正送上了一股清凉之风

在朱某某与泸州某混凝土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案中,面对泸州某混凝土有限公司的违约行为,朱某某果断在诉讼阶段申请了财产保全。纳溪区法院迅速响应,通过审执部门的紧密协作,成功冻结了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为后续的判决执行奠定了坚实基础。判决生效后,面对被执行人依然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朱某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纳溪区法院承办法官秉持优化营商环境的司法理念,迅速行动,与双方当事人积极沟通,明确了还款金额,并通过执行案件流程系统,对前期保全的银行存款进行了高效司法扣划,仅用时三天便全额执行到位,实现案结事了。

这一案例的的成功,充分彰显了财产保全制度在促进执行效率、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方面的巨大优势。它不仅有效防止了被执行人财产的转移,为后续执行工作铺平了道路,还从源头上缓解了“执行难”问题,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纳溪区法院将持续深化“抓前端,治未病”工作理念,不断加强审执联动,用好用活财产保全制度,充分发挥“以保全促执行”的积极作用,努力提升执行办案质效,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打造司法为民新格局。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