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古蔺县法院在人大代表、社区工作人员的全程见证下,对依法拍卖后被执行人拒不交付的房屋强制执行,顺利完成腾交。
汪某某与陈某某合同纠纷一案,陈某某未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汪某某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古蔺县法院对被执行人陈某某名下的房屋进行查封并依法拍卖,买受人梅某竞得房屋。
房屋拍卖成功后,执行干警多次劝说陈某某及其家人主动腾房,但陈某某置若罔闻。7月中旬,古蔺县法院依法张贴腾房公告,责令陈某某限期内腾交房屋。腾交期满,陈某某避而不见,拒不腾房,严重阻碍执行进程。为维护买受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古蔺县法院决定依法进行强制腾交。
因房屋内存放了陈某某及其家人的生活用品,加之陈某某“下落不明”,加大了执行难度。为确保强制腾交工作顺利进行,古蔺法院结合“法院+公安”联动机制,发函请求古蔺县公安局协助查找陈某某行踪。公安机关协查反馈称陈某某在成都某宾馆入住,执行干警便连夜奔赴成都,于7月31日凌晨五点将睡梦中的陈某某控制,将其从成都带回古蔺履行房屋腾交义务。
古蔺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张家友现场指挥房屋腾交工作,邀请了人大代表和彰德街道奢香社区工作人员见证执行。为确保腾交工作公开透明,执行全程录音录像。
在执行局局长陈林带领下,执行干警一方面向被执行人及其家属做好释法明理工作,争取理解支持;一方面按照强制腾房执行预案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有序开展工作。整个腾交过程有条不紊,最终耗时4小时将被执行人的个人物品全部搬离,强制腾交行动圆满结束。
事后,陈某某认识到自身错误,亲自写检讨书表示悔过,并承诺以后会遵守法律,主动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
古蔺县法院此次强制腾交行动,既保障了买受人的合法权益,也对心存侥幸想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形成强大震慑,彰显司法权威。下一步,古蔺县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采取强有力措施,有效打击被执行人恶意逃避和抗拒执行的行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古蔺县人民法院 何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