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纳溪区法院大渡口法庭充分发挥“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作用,联动新乐镇社会治理中心、司法所、金凤村村委会,成功实质化解一家多户家庭析产矛盾纠纷。
这要从法庭受理的一件亲兄弟间排除妨害纠纷案件说起。56岁的熊某福诉称,72岁的兄长熊某均自2015年至今,多次擅自砍伐其所有的屋前竹林,经劝阻无效迫不得已诉至法院。承办法官通过阅卷和多方询问,得知熊家亲兄弟矛盾由来已久,此前还因砍伐竹林矛盾升级为肢体冲突,村社干部、派出所多次介入均未能彻底化解矛盾。承办法官还从当地村干部了解到,熊家兄弟间因老一辈的遗产处置问题时常发生纠纷,整个家庭矛盾错综复杂。
承办法官由此判断本案属于积怨已久的家庭矛盾,随即联络村委会、司法所以及镇社会治理中心,共同研判矛盾纠纷,并决定发挥多元解纷机制进村开展巡回调解。“谁手持林权证,谁就应该是合法权利人,当然要排除熊某均的侵权行为”“林地属于母亲生前留用,当属母亲的遗产,应当由我们五兄弟共同享有”,调解这天,熊家五兄弟家庭代表悉数到场,兄弟间针对林地权属争执不下,让调解陷入僵局。“联动调解小组”通过会商判断熊家纠纷可能是因部分家庭成员无法接受析产不公遗产分配不均所致,此类“家务事”本应充分尊重农村家庭,老一辈的分家析产意愿恐不宜通过司法公权力强制干预。为此,“联动调解小组”分工协作,针对各方当事人采取“背靠背”调解模式深入开展调解。承办法官向各方当事人释法明理,阐释分家析产与遗产继承不同的法律效果。村干部向原告熊某福了解其诉讼目的在于维护自身林地权属,提议是否采取货币补偿方案,熊某福经深入思考后愿意补偿其余四兄弟每家500元。镇政府干部当即向其余兄弟抛出熊某福的补偿方案,四个兄弟分析利弊得失后欣然接受补偿,并确认争议林地权属归于原告熊某福。随后,新乐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熊家五兄弟签署人民调解协议,熊某福当即兑现全部补偿款。此桩积怨十年的家庭矛盾最终得以“一揽子”圆满解决,矛盾化解后熊家人脸上的喜悦正是“亲情依旧在”的真实写照。
近年来,纳溪区法院不断树牢“如我在诉”司法理念,精准对接解纷需求,助力基层社会治理提质增效。同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基层法庭“前沿阵地”优势,牢固树立“抓前端、治未病”理念,积极推动构建“一站式”多元解纷诉源治理新格局,真正实现从源头减少纠纷,助推基层社会治理,共绘乡村新“枫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