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执行法官,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了货款!”近日,天全县法院执行局收到某建筑公司送来的一面锦旗,上面写着“高效执行楷模,为民不辞辛苦”。
案情回顾
2022年2月15日至2023年底,甲向乙提供建筑材料,但乙在结算后未按照约定全额付款,为此甲将乙诉至天全县法院,判决生效后乙仍然不及时履行法律义务,无奈之下甲向天全县法院执行局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
督促经过
执行局执行督促中心在收到申请执行材料后,督促岗位干警立即向乙发送督促履行通知,对乙“一日三呼”进行耐心细致的沟通与法律释明,并告知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会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最终,执行立案前甲自动履行了全额货款。
今年以来,天全县法院为加强执源治理,引导当事人自动履行法定义务,设立执行督促中心,将案件引入执前督促程序,促进纠纷解决由“强制执行”向“主动履行”转变。
目前,天全县法院共对387件案件开展督促履行,发送短信9643条,拨打电话1251次,上门督促25件,督促成功履行92件,督促到位金额829万元。
一面锦旗,诠释着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认可,和对执行工作由衷的感谢。下一步,天全县法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初心进一步深化执源治理,用高效的工作效率,推进执源治理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