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工作机制,聚焦中心工作。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调整“争端解决”“企业破产”“企业及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专班,积极推动营商环境对标创新行动。审结涉民营企业案件1163件,涉案金额6.8亿元。发挥破产企业处置府院联动机制作用,受理破产案件4件。
凝聚各方合力,维护企业权益。组织召开四川运达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与四川省资中县泰运农资有限公司等6家关联公司实质合并破产听证会,为加快推进破产案件办理进度、依法保障破产相关权利主体合法权益、实现破产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组织召开四川星和汇商贸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统筹平衡债权人自治、管理人执行职务与人民法院监督裁判关系,助力企业重返“赛道”。
全面统筹兼顾,贯彻文明执行。对企业申请执行的案件,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控制措施和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人名单、拘留、罚款、移送审查起诉等措施,保障企业及时实现胜诉权益;对企业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慎用查封、冻结、划拨流动资金等手段,采取分期执行、执行租赁、执行和解等方式,最大限度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慎用财产保全措施,严禁严重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和银行存款,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