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隆昌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被告人被当庭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
在刘某申请执行庄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庄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擅自将其修建的厂房转让给他人,收取转让费后未履行付款义务,跟执行法官“斗智斗勇”,转移财产,逃避执行。这是对司法判决的公开挑战,是消极履行法律判决义务的反面典型,对此,隆昌市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庄某进行公开审判。
为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目的,当日,隆昌市法院执行局组织17名被执行人旁听案件。庭审结束后,执行法官对旁听人员开展约谈,促使2名被执行人当场支付部分款项,3名被执行人主动表示愿意分期付款。
隆昌市人民法院 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对规避、逃避、抗拒执行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胜诉权益。(郑 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