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之所急,执之所应。近日,叙永县人民法院执行“110”接到报警电话,申请执行人冯某周末在路上偶遇了被执行人晚某,随即拨打了叙永法院执行“110”,并拦下了晚某的去路。接到报警后,执行“110”值班干警立即出警,将被执行人晚某拘传回法院。
2022年1月,晚某驾驶油罐车到叙永县胜利桥加油站拉油,与冯某进行了协商。晚某请求冯某代为支付油款,冯某便帮助晚某支付了油款52217元。但晚某声称暂时无资金偿还,并向冯某出具了一张欠条,明确记载了欠款金额。但自欠条出具以来,晚某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经冯某多次催收,晚某仍未支付,冯某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告人晚某应在判决生效十日内向原告冯某偿还52217元及利息。然而,判决生效后,晚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冯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依法查询了晚某名下银行账户、房地产登记、车辆所有、互联网金融存款等信息,均未查到可供执行财产。此外,执行干警多次通过电话联系和实地查找,但晚某却始终不接电话、不露面,躲避执行,拒不还款。
在被拘传到案后,执行法官告知晚某拒不履行义务将面临司法拘留的后果,经过执行法官不断的劝解、释法明理,晚某意识到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严重性,表示愿意积极配合解决问题,并当场支付1万元,剩余欠款承诺分期还清。至此,案件顺利执结,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下一步,叙永县人民法院将继续认真落实“执行110”快速响应机制,始终保持全天候在线,无缝隙常态化执行,积极开展执行攻坚行动,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执行案件,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