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丹棱法院依法打击一起拒不执行的犯罪行为,成功对被执行人实施拘留。
案件情况:文某某因劳务合同纠纷将顾某某诉至法院。经审理,丹棱法院依法判决顾某某自判决生效之日起3日内向文某某支付劳务报酬。判决生效后,顾某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情况:文某某向丹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丹棱法院依法向顾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顾某某收到相关文书后,未向本院申报财产,且为避免自己微信号被冻结,使用其父母及妹妹身份信息注册多个微信账号,用于工程款转帐、个人支出等。执行法官通过查验微信账单流水发现,顾某某使用其母亲微信账号的转账记录中,存在高消费支出的情形,其中包含KTV、按摩理疗店、餐吧等娱乐场所消费。同时,顾某某从去年9月至今还向其女友账户转账4万余元。在执行法官的严厉批评下,顾某某承认了其违法事实,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主动支付所欠账款。
据悉,顾某某在本院涉及多个案件,均为被执行人,且涉及案件标的额大。顾某某在明知自身被限制高消费且尚有几十万债务没有履行的情况下,“精心”隐瞒其财产线索、进行各种高消费的行为严重触碰了法律底线,丹棱法院依法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