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申请执行人李某某将一面印有“惩恶扬善 执行神速 廉洁奉公 真诚为民”的锦旗送到了米易法院执行局,表达其对米易法院执行工作的满意和感谢。
李某某原系攀枝花某公司保安,2014年,李某某在制止一起纠纷过程中,因被当事人雷某怀恨在心,雷某随后进行报复,持刀将李某某砍伤。2014年,雷某因故意伤害罪被米易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一个月,并赔偿李某某残疾赔偿金等费用共计60000元。
此后,由于雷某一直未给付该笔款项,2019年,李某某向米易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后,米易法院执行干警多方查找被执行人雷某下落,最终通过户籍地村社干部调查了解到雷某工作地点,在执行法官细致的工作之下,双方当事人经多次进行协商后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协议达成后,雷某却仍抱有侥幸心理,不仅将自己名下财产转移一空,对已经达成的协议也不再主动履行。李某某无奈,只得于2024年7月4日再次向米易法院申请执行,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发现被执行人雷某无财产可供执行后,迅速派出警力,根据线索顺利将雷某拘传至法院。面对执行干警的训诫和强大的执行震慑,雷某最终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不当,经多方筹措,于6月30日将全部执行款履行完毕。
一面锦旗不仅代表的是感谢,更是对米易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肯定。下一步,米易法院执行局将继续发扬攻坚克难精神,积极回应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诉求期待,真正将“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海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