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叙永法院以庭审直播的形式对一起买卖合同纠纷进行了开庭审理,被告认识到自己差欠货款不支付的事情理亏,当庭提出调解,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庭兑现部分货款。
原告曾某、被告张某系朋友关系。2017年10月被告因承建了一处工地需要钢材,便在原告处赊购,被告支付部分钢材款后双方结算,被告还差原告货款71300元,被告承诺在2019年3月1日前结清,逾期未付按月利率1%支付所欠货款利息。该笔款项到期后,原告多次催收,被告一直不支付,电话也拒接,无奈之下,原告诉至法院。
送达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时,承办法官了解到被告现在还是在做工地,但因其想把生意做大,有不少外债,法院判决后可能无法执行兑现,庭审直播对该案的调解兑现有促进作用,便告知双方,将进行庭审直播。在庭审直播过程中,被告感到理亏,直播有损颜面,当庭表示愿意当天支付20000元,下个月再支付20000元,其余货款及利息今年春节前付清,原告同意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调解协议签订后,被告立刻通过微信转账20000元到原告账户内。
庭审直播就像是调解案件的“催化剂”,可以让原本看似简单却难以执行的买卖合同纠纷在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里就调解了,节省了司法资源,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叙永法院 饶兰兰 牟玲)